我錯了,其實我有一個缺點,就是所有事情都希望能一次就完成,像寫文章這種事,不一次寫完我就想不起來上次寫的重點在哪裡。我想第02話的開頭寫這些東西,大家應該可以猜到我又要開始離題了。
現在焦點回到「這個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同學身上,我們說如果沒有任何直接的線索可以得知錢的下落,最後就會認定「這個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同學拿了錢。但是問題出在如何確定沒有任何直接的線索。發現錢不見以後,我們可能找找自己身上,或是其他可能的位置,或者再問問別人有沒有撿到之類的,有可能也去問了「這個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同學,當然他如果表示有撿到,那麼還錢了事,但是如果他回答沒見到呢?這時在我們內心深處某個資料室的某個資料櫃的某一格裡的某個資料夾內的某張檔案的某一段裡的某一行記上的那一筆就會開始作祟,你一定不相信他說的話,最後又回到「沒有任何直接的線索」的解決方案。
但是當我們在他回答沒見到時,決定假設他是誠實的,這也就是假設友善的精神。看到這裡一定有很多人覺得很奇怪,要是假設他沒說謊,那麼不是又「沒有任何線索」了嗎,嗯,某部份來說是對的,但是這次是真的沒有任何線索,連「長的很可疑」也不成立,因為當我們假設他誠實的時候,也就假設了他的清白,因此走到這一步,我們被迫用其他方法找出線索。我們不是要討論如何找到失去的錢,所以以下就省略。
這時又有人發問了:用假設友善的策略,實在看不出好處在哪裡,而且照我舉的例子,假設友善拿到錢的機率好像更小一點,那這個策略不是很爛嗎?我想這只是一個原則問題,讓我再延用那個例子好了,如果我們最後用「長的很可疑」這點認定「這個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同學是兇手,並且逼迫他交出錢,一般來說會有四個結局:1.拿到錢,但是那個同學不是兇手,你不但沒抓到真正的兇手,而且還附贈多了一個敵人。2.拿到錢,而且他是兇手,即使是這樣,那個同學也可以對外宣稱他是清白的,因為你根本沒有證據。3.沒拿到錢,而且那個同學不是兇手,這跟第一個結局一樣,只是附加沒拿到錢。4.沒拿到錢,但是那個同學是兇手,這個結局跟第2個很像,只是你的錢就這樣蒸發了。
假設友善,其實就是迫使自己再努力去找直接的證據證明誰是兇手,或是錢在哪,老實說要是結局是找不到證據,那錢也永遠也找不回來。也許有人覺得這樣便宜了兇手,但是沒有證據 -> 拿不回錢,這不是很合理的結果嗎,要是沒有證據又去逼迫某人交出錢,這樣不是很奇怪嗎,這就是用第01話那個解決方法的問題所在。
當然就像我說的,這是原則問題,要是你的想法是「無論如何也要拿回錢」,那麼用第01話的方法也是很好的,而且很快速。
假設友善不能當作一貫的原則,你必須在心中自己有一把尺,像是哪些人真的是個爛人,或是沒必要對他好之類的,那麼當然就不可以假設友善,這牽涉到自己如何評價一個人。關於評價人這種事,要是你現在沒有一個基本原則,那麼我建議是,把所有人都當作朋友,慢慢的深入交往,到一定程度之後再下結論,簡單來說就是對於爛人,也必須要認識的像你的知心好友一樣透徹。
今天大概就寫到這裡啦,我明天要去羅馬,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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